电视媒体的成本核算思考
[10-20 13:41:03] 来源:http://www.56qiuzhi.com 财务基础 阅读:8272次
一、电视业“成本核算”中的特殊问题
1.从两个成本定义看成本和收入的因果关系
理论界对成本的论述一般是从两个定义展开:一个是马克思的成本定义—不变资本+可变资本(C+V)构成“成本价格”,它是商品价格的一部分;另一个是美国会计学会(AAA)1955年的成本定义—成本是为达到一定目的,用货币计量的价值牺牲。也有学者将成本与收入统一为对资产的不利和有利影响。从定义看,成本与收入是因果相关的,收入预期是成本的最基本动因。“一定的目的”而非局限于“取得收入”的概念表述使我国事业形态的电视制作支出符合了成本定义。但由于我国电视媒体的特殊性,使其成本与收入间的关系较制造业更为复杂。其特殊性不仅表现在电视媒体的“政党喉舌”与“商人逐利”相结合的“二元体制特性”,同时也表现于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营销过程。
2.“二次售卖”方式下当期成本与收入的分离
成本理论起源于19世纪制造业的定价与生产决策研究,其研究的环境是工业品生产及其营销过程,研究的重点始终围绕成本与价格、收入的关系。价格=成本×(1+平均利润率),在价格既定的情况下,降低成本可以增加收入。当前国内电视业的生产和营销方式与制造业有很大差异,被称为“打包眼球出售给广告商”的“二次售卖”过程,首次售卖是用节目吸引“关注”,将投入的各种经济资源转化为另一种待售的资源,即“节目收视率”,二次售卖中才能将“节目收视率”出售给广告商以完成价值交换。这种差异决定了电视业的成本与价格表现出与制造业不同的关系。首先,电视节目成本与价格基本无关。广告价格一般是基于时段和频段前期价值确定的,比如央视高于省级卫视,黄金时段高于其他时段。其次,电视节目的当期成本与当期收入并不相关。电视广告收入是根据以前期频道及收视率资源水平签约、在年初预收的,因此,当期收入是前期成本的补偿,当期收视率是完成一次售卖后节目交换来的价值,但并不导致当期实质的现金流入。
3.“非同质化”、“非标准化”、“非流水作业”对“成本核算”的水土不服
制造业的成本核算是建立在“工艺流程”这个假设之上的。在此,我们先避开电视节目“是有形的商品还是无形的服务”的争论,仅在节目的制作和工业品的制造层面进行比较,就能看出明显差异。首先,同品牌、同型号的工业品是基本同质的,但共用一个名称的电视栏目或电视剧各期、集内容绝对不会相同,其成本要素的价值构成不等;其次,电视节目不是标准化生产,其成本要素的种类和比例不定,没有“标准”可言;最后,电视节目不是流水化作业,没有固定的工艺和工序,不能基于工序归集成本。因此,制造模式的成本计量无法应用于电视媒体。
标签:财务基础,财务基础大全,个人创业网 - 创业预备 - 财务基础
上一篇: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税的核算
《电视媒体的成本核算思考》相关文章:
- 电视媒体的成本核算思考
- › 电视媒体的成本核算思考
- 在百度中搜索相关文章:电视媒体的成本核算思考
- 在谷歌中搜索相关文章:电视媒体的成本核算思考
- 在soso中搜索相关文章:电视媒体的成本核算思考
- 在搜狗中搜索相关文章:电视媒体的成本核算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