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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细则》

[10-20 13:14:33]   来源:http://www.56qiuzhi.com  自我鉴定模板   阅读:8321

概要:第三十条 初、高中学校的校级领导、各级教研人员、电教、仪器实验、招生、破格申报评审人员,在省组织的学科组进行讲课(述职)、答辩。各市组织的讲课、答辩优秀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三十。第三十一条 参评教师不得拉拢或贿赂评委与工作人员,也不准诬陷、中伤其它参评人员、评委及工作人员。如有违反,取消参评资格。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严肃处理。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二条 评审收费严格执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规定的收费标准。不得借教师职务评审,向教师乱收费或变相收费。如果发现违反规定乱收费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者要追究法律责任。第三十三条 其它有关信息请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zbfz/Editor/sysimage/file/doc.gif' onerror="this.src='http://www.ziwopingjia.org/article/ziwojianding/cache.soso.com/img/blog/p1.gif'" border='0' /> 20XX[42]职称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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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条 初、高中学校的校级领导、各级教研人员、电教、仪器实验、招生、破格申报评审人员,在省组织的学科组进行讲课(述职)、答辩。各市组织的讲课、答辩优秀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三十。

    第三十一条 参评教师不得拉拢或贿赂评委与工作人员,也不准诬陷、中伤其它参评人员、评委及工作人员。如有违反,取消参评资格。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严肃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评审收费严格执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规定的收费标准。不得借教师职务评审,向教师乱收费或变相收费。如果发现违反规定乱收费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者要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其它有关信息请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  /zbfz/Editor/sysimage/file/doc.gif' onerror="this.src='http://www.ziwopingjia.org/article/ziwojianding/cache.soso.com/img/blog/p1.gif'" border='0' />

  20XX[42]职称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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