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上网流量超限 当心通信运营商“收费陷阱”
[02-23 19:37:45] 来源:http://www.56qiuzhi.com 创业法规 阅读:8779次
随着3G手机普及,使用手机上网的用户越来越多,多数用户选择上网包月套餐。但由于通信运营商没有适时提供流量预警或预警滞后,用户在上网过程中不知不觉超过套餐流量限制标准,导致手机费用猛增。手机用户对流量往往没有明确概念,容易掉入收费陷阱。
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醒手机用户,选择手机上网套餐,事先应弄清流量概念、每月可享受的免费流量大小及超限后的收费标准。1K流量相当于1024字节,1M相当于1024K,上网浏览一张图片至少要几十K流量。一旦流量超限,随手打开一个网页就要几元钱。喜欢看电影或上网看电视的手机用户,要尽量选择无流量限制的套餐。
通信运营商一般会提供多种不同流量的套餐供客户选择,用户应根据自身上网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套餐,尽量避免超限。一些通信运营商没有对用户进行流量超限预警,仅部分通信运营商有采取流量超限短信提醒措施,但短信提醒仍存在滞后现象。用户应及时查阅手机流量使用状况。
尽量避免超限使用上网流量。手机上网流量超限后上网收费奇高,与包月费用不可比。例如,6元包月可享受50M流量,但若超限后使用50M流量,就要被另收512元。虽然许多运营商将500元设定为上网流量收费最高限额,但这500元仍然让普通用户承受不了。
福建省消委会提醒通信运营商,手机上网流量用户有知情权,通信运营商应当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提供流量超限提醒的义务。若以低价包月套餐为引诱,诱导手机上网用户支付高额超限费用,则属消费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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