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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律师职业近三年的感受

[10-20 13:50:21]   来源:http://www.56qiuzhi.com  求职经历   阅读:8835

概要:第三,社会道德和职业道德的关系这俩者我认为只能无限接近而永远不能重合。一个是对公众,一个是对客户,一句老话:忠孝不能俩全。我想说的是:每个人都想做好事,起码在表面上看来是这样子的,都希望获得更高的社会认知。但是你首先要明白一个事实,你的职业是律师,你是你客户的代言人,你必须为了客户的利益行事。对你来说,所谓的好事仅仅是对客户做好事,而不是社会公众。为穷凶极恶的杀人犯辩护,为卑鄙龌龊的**犯辩护,在大集团与弱者的搏弈中充当大集团的代言人,这些都是和所谓的社会道德相悖的。你肯定会遭到众多的公众的唾弃,事实中这样的例子不少。这些你都不必去理会,因为根本就不存在绝对的道德标准,为罪犯做无罪、罪轻的辩护就是你的道德标准,使客户的合法利益最大化就是你的道德标准。有的人会严重不同意我的观点。有的人或许认为律师是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正义的,有的人或许认为律师是在挣钱的同时然后除暴安良帮助弱者的,我劝这样的人还是别做这行。这行实现不了你的梦想。我不怕大家鄙视,我做这行的目的就是为了挣钱,之所以看中这行,是因为他有个资格准入的问题,一些如我这样的笨人只要蒙到了那个资格,就可以把大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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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社会道德和职业道德的关系
  这俩者我认为只能无限接近而永远不能重合。一个是对公众,一个是对客户,一句老话:忠孝不能俩全。我想说的是:每个人都想做好事,起码在表面上看来是这样子的,都希望获得更高的社会认知。但是你首先要明白一个事实,你的职业是律师,你是你客户的代言人,你必须为了客户的利益行事。对你来说,所谓的好事仅仅是对客户做好事,而不是社会公众。为穷凶极恶的杀人犯辩护,为卑鄙龌龊的**犯辩护,在大集团与弱者的搏弈中充当大集团的代言人,这些都是和所谓的社会道德相悖的。你肯定会遭到众多的公众的唾弃,事实中这样的例子不少。这些你都不必去理会,因为根本就不存在绝对的道德标准,为罪犯做无罪、罪轻的辩护就是你的道德标准,使客户的合法利益最大化就是你的道德标准。
  有的人会严重不同意我的观点。有的人或许认为律师是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正义的,有的人或许认为律师是在挣钱的同时然后除暴安良帮助弱者的,我劝这样的人还是别做这行。这行实现不了你的梦想。我不怕大家鄙视,我做这行的目的就是为了挣钱,之所以看中这行,是因为他有个资格准入的问题,一些如我这样的笨人只要蒙到了那个资格,就可以把大把的聪明人挡到门外。如果其他行业更适合我,能让我有机会挣到更多的钱,我会毫不留恋的离开的。我一直相信,只有财富到达一定程度的时候,一个人才会有发言权。没财产,没人格。就连党都说:人权首先是生存权和发展权,你都养活不了你自己,就别指望着去做救世主。你影响不了国家的立法,但李嘉诚可以。老李见你发大水了,就给你捐点钱,然后什么属人主义属地主义就可以任意的去解释了,然后张子强就回不了香港了,只能客死他乡了,就这么简单的事情。如果你非要除暴安良的话,那只有一个办法了,就是回到古龙的小说里,那是个比较理想的社会,没有**,没有法律,有的只是快意恩仇,那个社会叫江湖。我也想到江湖中快意恩仇去,也想以以命抵命以血还血这样的简单的方法解决问题。但,那只是古龙的江湖,不是我们的,我们的江湖,我的理解是:**+**。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关于偶像崇拜的问题,或者说图腾的问题。很多律师,尤其是年轻的律师,都疯狂的崇拜某个学者或大家,比如江平,比如梁慧星,比如贺卫方等等好多人,如果我是做学术的,我想我也许会崇拜他们,可惜,我就是个律师,而且很贪钱,因此我的偶像只能定位于业界一些成功的律师,我界定一个律师成功与否的标准也比较简单,就是看他的业务和财富。如果我崇拜贺卫方,他的那些言论对我的工作没有丝毫的指导,很多时候还会招来很多人的反感。我的思想就是总结那些律师的成功和失败的原因,取其长,补其短,做我自己认为该做的事情。但是有一点,我基本不看国外那些成功与失败律师的案例,因为那些离我们太遥远,所以一定意义上,现有的MBA那一套营销策略对我们开拓案源没有多大的实际意义,因为:This is china,no America,no Australia,no......
  
  第四,不要抱怨
  我一直很相信一句话:改变你能改变的,适应你不能改变的。
  经常听到很多年轻律师抱怨,说现在的执法环境如何如何的不好,人情关系是如何如何的复杂,做律师是多么多么的难等等。很多时候我也在心里抱怨,因为我在这样的一个竞争规则中处于略势。弱肉强食是一中竞争规则,健全的法制是一种竞争规则,走后门搞人情关系也是一种竞争规则。如果问学问高的人喜欢什么样子的竞争规则,他肯定会说要以学问的高低来分配财富和美女,如果问一个运动员喜欢什么样子的竞争规则,他会说最好是以看谁跑的快来划分等级。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想法,这样,很多人就只能在本来不喜欢的规则里面生活。你又不能改变它,那只能是去适应了。大家都喜欢执法环境好的社会,可是,在那样的社会里竞争规则是什么呢?高学历?比你学历高的人总是大有人在的。丰富的经验?比你丰富经验的人也是大有人在的。美国的执法环境你说好不好?当然好了,但是美国的律师照样也分三六九等。不知道美国的游戏规则是如何的。其实呢,我们的竞争规则很简单,就是一个利益,我想美国的也不过如此。所谓的关系,其实都是利益,你们之间有了共同的利益,然后你们也就有了关系了。所以说,大家不必灰心,你即使出身卑微也不要灰心,你的父母不是高官也无所谓,只要你懂得如何用利益去连接这些人,你的利益也会有的。
  我们应该知道,我们的职业生涯不过三十年而已,但是我保证,三十年内中国的执法环境不会如大家想象的那样好到哪里去。即使好起来,你也不一定就适合那时候的规则。那还抱怨什么呢,去适应好了吗。
  
  第五,做足面子功夫
  一个做投行的前辈问我个问题:假如你现在输的就剩下1万块了,你怎么用你这1万块?我说,我就回家种玉米去。前辈对我说:如果我就剩下这点钱的话,我会花9990买一身名贵西装,然后用剩下的10块钱找个街头小摊填饱肚子,然后再去参加一次行业内的聚会,没准能捞到一次机会。我知道他是个赌徒。他告诉我:资本市场从不雪中送碳,只会锦上添花。我明白,我也知道,律师界也是这个道理。你整天的抱怨你做的多么不好,你的生意是多么的艰难,没人会可怜你的,相反会怀疑你的能力。我建议年轻律师,虽然经济上比较困难,但是你一定不要表现的太明显。有时间的时候,找客户或者朋友花个几百块喝喝咖啡,不要心疼这些钱,你回去后可以去吃方便面,但是千万别在客户面前表现的寒酸。一定要有身好的行头,这年头说外表是个很重要的问题,当然我并不是说除了这些,能力就不重要,相反,你的能力只有在这些表面功夫的铺垫下才有机会展示给你的客户。如果这你都做不到,我想很多时候连你展示的机会都没有。
  
  第六,正确看待你的客户
  客户就是客户,不是朋友,如果你把客户当作朋友的话,那么失去他的日子就不远了。
  你要知道,你的客户有好也有坏,甚至一个在你面前哭哭啼啼的诉说她丈夫如何的对她不公的柔弱的女同志,都可能在你帮她做事情的时候,为了她个人的利益,把你装进一个套子里去。更不要相信客户和你签定的合同,虽然我是律师,但是我从来没有相信过合同,我只知道即使你签定了合同,甚至你都提供了服务,客户都可能找出种种理由不付费给你。只有你亲眼看见钱进了你的帐户,这样才叫你已经挣了钱。否则钱就不是你的。合同是用来约束君子的,就象你家的门,是用来防好人的,对小偷来说,有那个门没那个门没什么太大的区别的。合同制约不了心术不正的人。你又不可能为了三五万的钱把你的当事人推上法庭,强烈建议你,即使不要那些钱,都不要去告你的客户,在其他客户看来,他看到的只是你和你的客户发生了纠纷,你把客户告上了法庭,他是不会看原因的。很多时候,你最大的敌人往往是你的客户。
  
  以上说的不好,希望这里的前辈能多提经验和教训。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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